党的建设
中国铁塔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规定等制度
来源:发布时间:2022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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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2月24日,中国铁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。中国铁塔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张志勇主持会议并讲话,公司领导班子成员、党委委员参加会议,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
会议指出,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,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。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是破解对“一把手”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重要举措,为我们今后进一步从严加强班子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。

会议强调,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、分内责任,是党委职责所在。各级党委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、执行者和推动者角色,既要抓全局、抓根本、抓关键,也要抓具体、抓推进、抓落实。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,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,推动主体责任一贯到底,真正把负责、守责、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、每个岗位上,切实把每个条线、每个领域、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、抓深入、抓到位。

会议要求,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,纪检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,分管领导要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,业务部门要承担起全面从严管党治企的重要责任。要用好巡视巡察和监督问责“关键手段”,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,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,推动全系统进一步认清责任、扛起责任、知责履责,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。要把强化“一把手”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及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,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,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,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,习惯在受约束和监督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。要增强监督意识,履行监督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,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,切实落实好《意见》,把制度的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,推动公司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。